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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洪农(农药)罚〔20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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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名称  | 
      
       南昌深美港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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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南昌深美港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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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10487144807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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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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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应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四十五条第二款“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之规定处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参照《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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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13.3元;二、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013.3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本决定书罚款金额及江西省非税手机短信缴款码自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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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制服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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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18日  | 
    
